发布日期:2022-10-18
沧州市义务工作者协会工会会员应履行的义务与权力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工会民主管理,努力完成工会工作任务。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维护工会组织的团结,发扬互助互爱,搞好互助互济。
五、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六、对义工协会工会进行监督,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工会委员会提出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的建议。
七、对义工协会工会委员会的工作提出合理批评与建议。
八、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工会根据法律法规适当帮助协调。
九、会员可以享受义工协会工会举办的各类义工活动,享受工会给予的各项优惠待遇。
沧州市义务工作者协会工会委员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