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义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岗位职责
沧州市义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7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5名,包括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站委员、保密委员。
各个职务分工如下:
党支部书记
一、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协会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协会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五、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
支部副书记是党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
党支部组织委员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査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二、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四、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党支部宣传委员
一、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 三、围绕协会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四、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
党支部纪检委员
一、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査委员会反映协会党员执行纪律的情况。 二、协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三、管理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检査、处理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同各种违犯党纪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四、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
党支部统战委员
一、对党员进行党的统战政策的教育,提高党员做好统战工作的自觉性。 二、经常了解统战对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等情况,做好对他们的安排、使用和培养工作。 三、经常与统战对象保持联系,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四、做好统战政策的落实工作,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本支部统战工作的情况。
党支部保密委员
一、教育党员和非党群众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提高警惕,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二、及时了解党员及群众的思想状况,做好保密防范工作。 三、协助行政部门严格执行有关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保证安全。 四、协同行政部门调査分析协会出现的泄密事故,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正常的活动秩序和工作秩序